2026年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6〕1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规定,现将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4月8日至4月10日现场资格审查;4月17日初试和复试;4月17日公布成绩。 三、考核聘用岗位 考核聘用岗位1个,为:美术教师(职位代码:63101260),招聘1人。 四、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招聘考生,须按公告要求,4月8日至4月10日参加招聘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审核地点为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内,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书面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学位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按期毕业证明材料、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1份,并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面材料1份,同时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完成网上学历验证;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一份); 5.小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军队文职人员报考者按规定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仅限2026年当年开具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4日,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不符合考核聘用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一)初试(占总成绩50%)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生的本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低于则取消复试资格。 时 间:2026年4月17日 地 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考核内容: 1.素描技能展示 要求现场创作素描绘画一幅,考试时长3小时,考试纸张由考场提供,考生自备绘画工具(含4开画板)。 2.水粉画命题创作 要求现场根据主题创作水粉画一幅,考试时长1.5小时,考试纸张由考场提供,考生自备绘画工具、水粉颜料及配套工具(含4开画板)。 所有作品须现场独立完成,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或参考资料。 素描技能展示和水粉画命题创作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前3名进入复试。若初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二)复试(占总成绩50%) 复试以现场教学命题说课方式进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生的本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低于则取消体检资格。 时 间:2026年4月17日 地 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考核内容: 考生根据指定美术教学主题,准备范画及备课,限时1.5小时,随后围绕范画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5分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六、成绩公布 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于4月17日在共青团青海省委和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首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其次再按复试成绩高低确定;复试成绩相同的,按初试素描技能展示成绩高低确定,若成绩仍然相同的,由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考核聘用领导小组进一步研究确定。 七、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共青团青海省委网站和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随总成绩一并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由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共青团青海省委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将通过查阅人事档案、谈话考察、信用查询等方式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凡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因此而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团省委书记办研究确定后的拟招聘人员,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共青团青海省委门户网站及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官方网站公示7天。如有异议,须实名举报,并提供确凿的证据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在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通知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联 系 人:张枫姣 联系电话:0971—6108867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27号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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